《马鞍山市2013—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》正式出炉。马鞍山市政府办印发了《关于加快马鞍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》(马政办〔2014〕16号)。意见提出,在2013—2017年五年时间内,马鞍山将完成74971户城市棚户区的改造任务。建设安置房74971套,建设面积679万平方米,总投资为238亿元。
马鞍山今年将改造城市棚户区2万户,拆迁面积约182万平方?#20303;?#20854;中,集中成片棚户区6195户,非集中成片棚户区106户,城中村13699户。建设安置房2万套,建设面积184万平方米,投资65亿元。
2013年,马鞍山已改造棚户区11816户。其中,集中成片棚户区3788户,非集中成片棚户区133户,城中村7895户。22个安置房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,建设面积106万平方米,投入资金37亿元。
马鞍山将建棚户区改造市?#24230;?#36164;平台。为切?#24213;?#22909;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,着力解决棚户区?#29992;?#23621;住条件,马鞍山将组建棚户区改造市?#24230;?#36164;平台,受县区政府自愿委托,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,支持棚户区改造;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监管,做?#24213;?#20248;政府融资平台,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?#24066;?#27714;;支?#22336;?#21512;规定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、?#26800;?#26842;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?#26412;藎?#19987;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。同时,马鞍山还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采取项目选址适当从优、规划条件适当放宽等政策措施,引导和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;积极运用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、“定设计、竞房价”等方式配建、代建、定向回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。
马鞍山对棚户区改造项目,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?#20013;?#25919;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,严格按照《马鞍山市建设项目收费目录》规定,落实减免政策;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印花税、契税等,严格按规定落实减免优惠政策。
棚户区?#29992;?#21487;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。棚户区改造将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,由棚户区?#29992;?#33258;愿选择;对经济困难、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?#29992;瘢?#21487;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?#29992;?#22522;本居住需求,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,将其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中统筹解决。